國家發改委、國家能源局日前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做好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中稱,《通知》明確了電力現貨試點范圍擴大,擬選擇上海、江蘇、安徽、遼寧、河南、湖北等6省市為第二批電力現貨試點。
通知中稱,有序開展現貨試點結算試運行。第一批現貨試點地區按照積極穩妥、安全第一的原則,盡快明確2021年開展結算試運行計劃,給予市場穩定預期。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在按季度連續結算試運行基礎上,可探索長周期不間斷結算試運行。其他試點地區在不同季節、不同供需情況下開展多時段、多頻次短期結算試運行,在結算試運行中積累數據和經驗、邊發現問題邊完善,爭取到2021年底進入不間斷結算試運行。
《通知》要求上海、江蘇、安徽三地加強與長三角區域市場的統籌協調。支持南方區域電力市場試點,加快研究京津冀電力市場建設、長三角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方案。











